2012年4月21日 星期六

電影 - The Conspirator

  本來是因為James McAvoy才找到這部片的,結果發現部片這竟然是勞伯瑞福執導的。故事在講林肯被暗殺後的那場審判,仇恨蒙蔽了部分真相。

  林肯被暗殺之後,全國上下人民(也許應該說是北方人)都對這場暴行感到悲傷和憎恨,軍方執法部門以極高的效率抓到了所有的嫌疑共犯,而槍殺林肯的John Wilkes Booth則在圍捕實就當場處決了(看過Ugly Americans之後我一直無法將Leonard Powers的身影從這段歷史畫面中移除,哈哈)。原本這應該是一場向全國人民申揚正義的、殲滅惡徒的國家審判,一個偉人的犧牲無法用任何方式挽回,但至少可以藉著司法讓兇手得到應有的下場。男主角是一名曾參加南北戰爭的軍人,戰爭結束後他則想當律師,於是他的上司便指派他當這次審判的律師助理,但不是檢方而是其中一名被告的律師,男主角一開始非常詫異,因為就每一個一般民眾看來,對這次事件的震撼再加上一點官方散布的訊息,這些嫌疑犯都是罪證確鑿、罪有應得,而男主角的老闆只告訴他,在尚未定罪之前,每個人都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不過他老闆很不負責的,在出席第一次開庭之後就跟男主角說,以他自己身為南方人這樣的身分對被告的辯護完全沒有贏面,然後全部丟給男主角了。這位被告是一名中年女性,一個旅店的老闆,檢方控訴所有嫌疑犯都是在這間旅社密會、討論暗殺細節,因此他們認為這個女主人不但有參與暗殺行動,甚至可能是首腦;男主角是個正直的好人,即便他打從一開始就認為這位婦女有罪,他還是盡力做一個辯護律師該做的,詢問真相、搜尋證據,雖然在一開始的幾次開庭之後,他還是氣急敗壞的去質問他的老闆為何要他做這種違背他信念的事情,他老闆告訴他,"你不需要違背自己,你只需要把真相找出來,如果你找到了證明她有罪的證據,那麼你就從這場審判中解脫了,你覺得這很容易嗎?"接著,隨著女嫌犯和她的女兒告訴男主角越來越多細節、在審判中被告方受到各種全力打壓,無論事法官、證人、甚至掌權的總統和軍法部長,早在一切的審判開始前就已經給被告定罪了,而事實卻是,確實涉案的人是被告已經逃走的兒子,但被告本身和女兒都是不知情的。因為男主角是個心地善良的好人,所以當他知道公權力被這樣濫用時完全無法接受,雖然軍法部長堅持將這些嫌犯通通處死才能平息民怨,才能進一步促進南北和平,但男主角沒辦法接受這種真正的不公義,他越來越投入辯護律師這個身分,甚至這件事已經危害到他個人在社會上的名譽,他還是願意為正義而戰,他希望以兒子才是犯人,母親不是,這樣的論點來為被告脫罪,也一直藉由許多管道希望他兒子能來投案救母;不意外的,最後法院判這名婦女有罪並處以絞刑,男主角又在處刑的前幾個小時得到了一張由法官認定可以重新以民事開庭的聲明,雖然不能保證他的當事人可以沒事,但也許可以有機會在一個比較公正的環境下重新審判,處刑日當天,就在男主角向這位母親以及她的女兒宣布這個好消息,三人正短暫的開心時,執行者還是來帶人了,秀出了另一張總統聲明表示取消之前法官提供的重審聲明,男主角一個人對這一切的努力,公權力只要一秒鐘就可以毀滅。最後這位婦女被處以絞刑,一年多後他的兒子終於回來投案,他只告訴男主角,他以為他母親並不會被判刑,並且謝謝他做的一切。看到這種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然後粉身碎骨的事件真得讓人很無力,因為真的做什麼都沒辦法改變,有時後覺得自以為正義的正義比邪惡還要可怕,不過我想要讓一個人知道自己的正義是自以為的,實在太強人所難;在這場審判之後,法律做了些修改讓試圖審判變得更公平,因此當兒子回來投案時,由於陪審團無法達到共識,最後他被釋放了,這是唯一稍微讓人安慰的地方,就是他母親的犧牲確實換到了兒子的自由,但是諷刺的是修改後的法律反而使有罪的人變無罪?男主角在這次事件之後放棄了法律一途,讓人感到有點哀傷但是這是必然會發生的,事實上就是一個正直有理想的人如果太相信我們的社會上是由公平正義所帶領著,只會讓自己受傷更深。

  這一部關於美國南北戰爭時期的電影,大概有一半的演員是英國人,不知為何勞伯瑞福做這樣的選擇,他喜歡的演員多來自英國?每個演員都在自己的角色上做的蠻不錯的,正直的年輕人James McAvoy、勇敢的母親Robin Wright、正直但是把爛攤子留給後輩的Tom Wilkinson、官方的打手Danny Huston、以及充滿報復之心的軍閥Kevin Kline。這部電影中的兩種不同意見雖然幾度有強烈的爭執、甚至用許多不光明的手段去達到目的,但最後他們都還是會保持風度的點頭致意,是不是古代的教育真的比較有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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